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工程调试期化污水处理常规化工药品采购投标邀请书发表时间:2024-08-16 16:25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工程调试期化污水处理常规化工药品采购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工程调试期化污水处理常规化工药品采购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淼控生物环保(佛山三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设计规模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800吨/天,配置2套单台日处理能力为900吨的垃圾焚烧生产线,1台50MW发电机组,140吨/天的餐厨垃圾处理线,500吨/天渗滤液污水处理系统、120吨/天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700吨/天循环冷却水处理系统。本项目采购的药剂为水处理系统常规化学药品,用于化水、循环水、锅炉水和污水处理系统调试期间使用,调试周期60-90天。 2.2招标范围:项目调试期化污水处理常规化工药品的供货、运输、保险、检测、装卸验收、质保期保障、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 2.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预计从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12月1日)或结算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招标控制价时,随之终止合同,以先到者为期限。供货日期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6.1万元。 2.5交货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指定地点(如有变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化工产品需求数量(实际量以招标人通知送货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2.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2.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2.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涉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涉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2.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 3.2.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一个供应化学药品的合同业绩(该业绩所供物资应包含或部分包含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物资),具有一定的化学药品供应资质和货源组织能力,保证药品供应。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含合同封面、关键信息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登记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4.1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登记。本项目采用网上或现场登记的方式接受登记。 4.1.1网上登记:投标人通过邮件(gdzhijiags@163.com)的形式,把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4.1.2现场登记:现场登记的投标人需凭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1.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确认函》(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4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但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初步评审的审查。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现场登记的支持现金、支付宝、微信。网上登记的,经核对登记资料后通过邮件发送支付宝或微信收款码进行支付。 4.4 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9月 6日09 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4年 9月6日09 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 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8 月23日 17 时 30 分前以现场递交或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后附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的确认函(详见附件1《确认函》)。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投标邀请书在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http://www.gdzhijia.com/官网发布。 9.其他9.1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10.联系方式
2024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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