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怡乐体育休闲公园篮球场建设工程 投标邀请书发表时间:2024-04-11 09:30 佛山市高明区怡乐体育休闲公园篮球场建设工程 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GDZJGM2024040003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怡乐体育休闲公园篮球场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会议表决通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高明区怡乐体育休闲公园篮球场建设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891230.62元。 2.3 计划工期:25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为佛山市高明区怡乐体育休闲公园篮球场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怡乐体育休闲公园篮球场建设等工程,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项目最高限价为891230.62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专职安全人员要求: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接受投标报名。请收到投标邀请函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证);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 报名时间:2024年 4 月 12 日至2024年 4 月 1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广安路63号5 座03号,电话:0757-88983866)。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异议与投诉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 最低价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明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麦先生 电 话:189272915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广安路63号5 座03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麦小姐 电 话:0757-88983866 电子邮件:gdzhijiagm@163.com 2024 年 4 月 11 日 |